为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项治理行动进行部署。此次专项行动以规范价格行为为重点,以“倡导价格诚信、反对价格欺诈”为主线,通过宣传引导、提醒告诫、案件查处等方式,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护源”专项治理行动的范围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重点治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的;在标价和公示的价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等利用虚假信息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的;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行政指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组织本辖区内行业协会商会和为经营者提供交易场所的卖场、商场、市场等市场主体,集中学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履行协助监管职责,指导相关经营者对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营者发布真实、准确的价格信息,有效提升市场透明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经验,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研判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按照规定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次“护源”专项治理行动任务。要积极宣传明码标价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等,举报相关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公开曝光一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构成价格欺诈的价格违法案件,执法办案要突出震慑警示作用,选准切入点,精准重拳出击,真正体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要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检查处罚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价格监管长效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行业实行挂牌整治,搭建价格诚信平台,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引导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工作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建立和启动“绿、黄、红”三色预警机制,向地方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督查中未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地区,发出“绿色预警”,予以通报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督查中发现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措施不到位,没有达到预期工作目标,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发出“黄色预警”,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推诿拖延、行动不力、问题突出、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在省局发出“黄色预警”后,在限期内仍然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地区,发出“红色预警”,实施挂牌整治,并责成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红色预警”情况同时通报地方政府。